全椒财政部门“六措施”强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
2015年,为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管工作,全椒县财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管,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机制。全县10个镇均制定镇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镇包村干部为涉农资金监管主体,包村干部与镇政府签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监管权限、监管责任、奖惩办法。2015年106个项目从项目申请、招标、验收等环节均有包村干部参与并签字确认。全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352万元,验收确认1253万元,节约资金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7.3%。
二是建立村干部联络员制度。为充分发挥村文书对所在地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情况清楚的优势,各镇明确村文书为涉农资金监管联络员,负责将涉农资金管理情况向镇包村干部和财政所汇报,做好本村民委员会涉农资金监管基础资料,一年来村文书向镇财政所提供项目资金监管信息560余条,为镇财政所适时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三是实行项目审计制。2015年各镇根据县综改办要求,各镇均聘请中介机构对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决算金额与实际工程量出入较大,并予以核减,全县共审计核减资金的项目26个,核减金额121万元。
四是实行项目招标数、决算验收数、审计核定数和定额标准数比对制。2015年10月份,县农村局对所有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项目招标情况、审计结论、各镇验收情况以及部分一事一议定额补助标准,对所有项目进行比对,按照审计结果高于招标的以招标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低于招标的以审计结果为准,定额标准低于前两项的以定额标准来确定财政奖补资金的原则,对完工项目补助的财政实补资金核查。经比对,年初申请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352万元,核查实际补助资金1253万元,核减99万元。
五是实行变更项目重新上报和有疑义项目复核管理制。2015年针对实施过程中3个项目变更情况,县农村局要求相关镇及时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理由。根据镇政府申请,农村局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核查,然后向县局提出变更意见,经县局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变更。对全县9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情况,相关镇提出书面申请,县农村局深入各项目进行复核,将复核意见向县局报告,经县局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增加工程量部分财政奖补资金,全县共有9个项目增加工程量,复核增补资金18万元。
六是实现内部信息共享。部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财政支农项目、移民后扶项目等整合资金的,我们及时把所有项目实施情况告知财政局相关科室,请相关科室配合,进一步加强核查,防止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实现了项目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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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