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五力”推进家庭农场建设
怀远县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为着力点,加快培育家庭农场,走出了一条促进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农民增收致富之路。全县培育家庭农场230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市级示范农场4家。
一是出台文件,激发发展活力。2013年,我县结合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改革要求,明确提出了“努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目标,以创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让家庭农场能够得以更好更快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管理,挖掘发展潜力。我县按照“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村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总体思路,把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鼓励农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生产订单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
三是部门协作,聚集发展合力。近年来,我县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扶持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工商部门赋予其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财政部门大力给予资金扶持,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涉农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在项目扶持上重点予以支持。通过部门通力合作,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发展推力。近年来,我县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兴办家庭农场的意义,家庭农场的职能定位,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发展推力,提供登记、认证服务,逐步引导将种养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华丽转身。
五是落实政策,形成发展助力。对家庭农场符合土地流转奖补规定的,按照怀政〔2012〕1号文件执行;对于到设施蔬菜、养殖小区标准的,按规定予以补助;对购置农机具的,优先予于安排指标;落实种粮大户补贴、税收优惠、农业保险政等政策,为家庭农场健康、持续发展增添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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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