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五河县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蚌埠市五河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今年以来,全县已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32 个,村集体平均收入4.5 万元,2016 年将完成剩余34 个集体经济“空白村”消除任务。
一是整合财政资金。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专项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开发项目补助,并安排一定比例美好乡村建设、扶贫项目资金专门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等形式,利用村集体存量土地等资源兴建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目前,已整合各类资金400 多万元发展集体经济,投入150 万元建设农业生产基地。
二是实施税费减免。推行清单模式,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村集体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收购特定农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相关税收。目前已减免各种税费56万元。
三是盘活存量资产。组织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和使用效益,分类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引导村集体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备等集体财产,以股份合作、公开招标、租赁等形式盘活存量,实现收益最大化。目前,有15 个村盘活校舍、老村部等闲置土地4600 平方米,改造低洼地1500 多亩,对外出租集体水面和鱼塘等1600 多亩,增加村集体经济65 万元。
四是释放投入效益。充分利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实现项目资金与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闲置房屋、场地等资源的有效结合。首批6 个村计划在荒山、荒坡、空闲地选址建设,财政给予补助40 万元,建成后可使用25 年规模60 千瓦的光伏发电站,年纯收益5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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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