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四举措”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工程监管
2015年,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工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合肥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紧扣重点环节,采取四项举措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项目范围监督。合肥市四县一市综改部门对各村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审核,按照优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道路、水利兴修等村级公益事业的原则,来确定项目建设的范围、规模、标准,确保项目完成后,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从中受益。
二是加强资金筹集监督。要求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程序,结合本村实际来确定筹资方案,并进行全面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经村民认可后实施。严禁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严禁强行以资代劳,严禁贪大求全、负债实施。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组织县(市)人大代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各项指标达标,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建设质量过硬,把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人民放心、群众满意的工程。
四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由人大代表牵头,在每个项目建设村选出3至5名群众信得过、德高望重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具体施工过程中做到现场过问,全程监督,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将好事办实,将实事办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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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