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稳步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改革
强化村级项目补助资金管理。2009年试点以来,全市共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455个,总投入17.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奖补资金6.8亿,占40%,项目覆盖到全市所有的村,群众受益面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市审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72个,总投入1.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1亿元,占58%。从历年运行情况来看,项目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皖办〔2014〕30号文件)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文件要求,市委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市美好办牵头研究具体实施意见。绩溪、旌德由县农委牵头拟定实施意见,广德、郎溪、宣州、泾县、宁国由组织部牵头贯彻实施,其中广德、绩溪的实施意见已经印发。这项工作主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开展,各地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改革:一是突出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探索将土(林)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三是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领办农民合作社。四是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分享更多利益。2014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77家、家庭农场982家;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家、省级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4家。
强化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建设。省厅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各地积极行动,主动与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部署衔接,明确县级财政作为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建立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作为此项工作第一负责人,县级财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同编办、法制办、乡镇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确权确责确服务,确保乡镇财政“三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7月份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出台相关文件,“三个清单”制度均已建立、公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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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