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明显
自2013年推进乡镇集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合肥市通过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各县(市)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按照乡镇视同县(区)级预算单位的管理模式,做好乡镇总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衔接工作,通过对乡镇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进一步促进乡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规范银行账户管控。在清理撤销乡镇银行账户的基础上,通过各县(市)区财政开设的乡镇资金代管账户,实行乡镇(街道)代管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将乡镇代管资金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建立了代管资金收入自动形成指标、乡镇单位申报代管资金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支出的代管资金管理模式。
三是优化集中支付流程。鉴于纳入集中支付的各乡镇所在地域分散,在县区尚未实行集中支付电子化,各县(区)通过财政与代理银行的网络互联,将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受理功能前置到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网点。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由代理银行所在乡镇营业网点初审后,借助代理银行同城交换票据系统将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书》传递到财政部门;对授权支付申请,将代理银行的资金支付柜台前置到各乡镇代理银行网点,实现乡镇单位远程资金支付申请,方便乡镇单位用款。
四是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联系人民银行、银联、各公务卡代理银行,协调银联及代理银行开展金融下乡、加快乡镇重点商户POS机具铺设、建设“刷卡无障碍街区”、公务卡刷卡抽奖等活动,在优化市县区及县区以下公务卡受理环境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严格控制乡镇(街道)现金使用量,倒逼乡镇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是建立改革长效管理机制。市财政通过定期召开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会议,建立集中支付业务数据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所有乡镇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乡镇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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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