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四举措助力“上学梦”
近年来,明光市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构建从小学到高中全方位教育资助体系,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实现“上学梦”。
一抓“财政兜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筹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实行专户管理、集中支付。实行义务教育经费管理通报制度,将经费保障纳入教育督导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15年中央和省专项教育经费5034万元,市财政足额配套438万元。
二抓“教育公平”。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出台《明光市特殊教育提升实施方案(2014?2016)》,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到2016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5000元补助标准,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将寄宿残疾学生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日15元,提供交通费补助,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三抓“教育短板”。扶持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让孩子不会输在起跑线上。2014年,财政共投入资金676万元,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新建民办幼儿园 3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2015年财政投入2174万元,新建5所公办幼儿园。
四抓“教育资助”。财政主导,多部门合作,构建从小学到高中大学贫困资助体系。财政每年投入104万元用于贫困寄宿生补助,用于高校、高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补助达735.80 万元。完善大学生助学贷款机制,累计为1709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048.66万元;财政局、教育局会同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口计生委以及社会各界,多渠道筹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截至目前,该市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大学新生助学资金达25.9万元,115名特困大学新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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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