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立五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滁州市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积极实施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1-6月份,全市共救助4420人次,投入救助资金220.40万元。
一是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建立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等2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二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明确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了“绿色通道”。制订了《滁州市“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对“社会救助窗口”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三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2013年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基础上,又建设了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机房,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截至目前,滁州市所辖8个县(市、区)均在社会救助股或单独设立了县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是探索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作为全国、全省 “救急难”试点市,我市在总结自身做法、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抽调专人深入所辖乡镇(街道)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发现的困难人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信息档案,主动实施救助。
五是建立流浪人员跨市跨省救助协调机制。在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日常救助的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先后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宣传流浪人员救助政策,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对坚持不愿入站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饮食和衣被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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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