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着力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近年来,高新区一直将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并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客观公正地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区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完善国资管理制度体系。制订实施《高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同时配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意见》和《合肥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从制度和办法上规范、完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二是建立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制。高新区管委会与区属国有企业签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定期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年末考核评估机制。根据经营目标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任期经营目标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及职务聘任挂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工资发放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提拔、重用、降职、交流、免职、解聘的依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区属国有企业2014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严格、公正的考核评分,充分调动企业争先进位的工作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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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