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蚌埠市商品房实物安置试点工作中,龙子湖区海事局棚改、蚌山区蒋岗巷、禹会区柴油机厂周边地区、高新区核工业第22公司棚户区等项目进展顺利。
近年来,蚌埠市始终把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运作,不断创新思路,着力构筑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5月底,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26756套,达到目标任务的47.8%;基本建成6049套,达到目标任务的80.6%。
我市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安置方式逐步实现由实物安置向货币化、购买商品房安置方式转变。货币化安置方式上,主要采取“现金支付”和“利用社会房源安置”方式,以第二种形式为主,即政府与棚改居民签订补偿协议,通过市场筹集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市政府出台《蚌埠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购买安置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购买安置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对评估价格、政策支持、时间期限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政策支持上,我市搭建了市区可供商品房安置的房源信息平台,统一印制“房票”。全市共有39家房企提供48个项目,可供商品房实物安置房源11889套,全部为自住型普通住房。对棚户区征迁居民,依据征收政策,特别是面积较小的房屋,“拆一还一”后,合理上靠户型增加的面积,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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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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