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采取多项扶持措施推进人才特区建设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制定出台《蚌埠市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提出24条政策措施,鼓励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创业团队建设,每年投入扶持资金将超过5000万元。财政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给予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对我市引进或培育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给予30-80万元的安家补贴。二是给予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对我市用人单位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连续三年按企业支付人才薪酬15%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是给予产业基础人才住房补贴。对引进聘用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符合我市紧缺工种目录、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市外技能人才,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就业一年以上并继续在企业就业的,连续三年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技师3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20000元/年。四是实施柔性引才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或由企业支付柔性合作费2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实际在蚌工作时间,给予每月6000元-12000元生活及交通补贴。同一人才或项目每年给予一次性支持,最多支持不超过2个年度。五是给予人才团队建设支持。对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团队来蚌创新创业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市产业引导基金给予科技团队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对列入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团队来蚌创新创业的,由市产业引导基金给予人才团队3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六是给予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工作站,按照取得科研成果和发挥作用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批准的省级以上海外引智工作站、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1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社会力量承办的重要人才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运作,并严格项目绩效管理。七是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支持。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项目的,在国家、省给予国外智力引进项目补助的基础上,每完成一项,按照国家或省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申报单位补助。八是给予人才培育支持。获评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按照省奖励标准给予配套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在职人员在职进修,获得理工类硕士、博士学位并继续在企业就业的,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年8000元、15000元的学习费用补助;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技能人才晋升为技师,并符合我市紧缺工种目录的,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00元能力提升补助;晋升为高级技师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8000元能力提升补助。九是落实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对引育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股权或分红激励,对实施该项试点政策的企业,按照市扶持产业发展“1+2+N”政策中《2014年蚌埠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蚌政〔2014〕43号)规定,采取后奖补方式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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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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