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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农村学校教师享受艰苦津贴

  为切实加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吸引和鼓励更多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稳定现有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固镇县从2015年开始,为全县3200多名农村教师发放艰苦学校教师津贴。

  该县的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政策,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2014〕56号)的要求和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基本方案是:根据学校距县政府所在地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远近情况、学校所处位置的交通便利程度、学校所处位置的工作和食宿等生活条件将全县农村学校划分为四类,一类学校教师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二类学校教师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三类学校教师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四类学校教师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发放随教师交流调动而及时调整的原则,教师调入农村学校或在农村学校之间调动的,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该学校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教师调出农村艰苦学校的,其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从次月取消。

  2015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从退休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

  固镇县财政、人事部门对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的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要求学校必须公示一周,并拍照保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对违反政策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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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