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在保证资金安全及满足日常需求的前提下,广德县财政局积极探索建立财政专户资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运作方式。2014年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成效显著,存款增值一千余万元,增幅高达40.5%。
县财政局通过会商谈判与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达成现金管理服务协定。合同约定各家银行在设立最低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财政专户资金活期存款转为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由原来活期存款的 0.42 %上浮至协定存款利率1.38%,增幅达228%;同时,专户定期存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据统计,2014年我县专户利息收入达2700万元,利率上浮后利息收入大大增加,增值1093万元,预计今后每年增值都将超千万元。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结构,该县财政资金收益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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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