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四项措施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日前,蚌埠市制定出台《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一是健全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经费预算总额,推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举办会议、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原则,明确接待经费来源。
二是规范接待经费报销程序。接待费报销实行“四单”制度,即涵盖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消费清单和相关财务票据,要求“四单”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财务不得报销。
三是规范接待经费支付流程。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是严格接待经费审核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把关,逐项审核”原则,实行经办人签字、科室把关、财务审核、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的“四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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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