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财政局严格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财政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开展会商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14年,共会商112次,其中对外会商98次、对内会商14次,解决预算部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41件(次),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作风建设得到极大提升。
严格财政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开门办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三控”要求,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做到项目和资金双双压缩三分之一。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确保财政供养人员不突破2012年在编人员数,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牵头制定了《来安县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来安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来安县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和规范预算追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全县县直单位及乡镇“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转模式。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统筹使用。全面清理规范暂付款、暂存款管理,统筹使用好财政资金,在控人控编、提质提效上下功夫。加强机关内部银行账户监督管理,每月对机关内部各股室银行账户进行监督管理,核对账户余额。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巡查督查,保证资金安全。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贯彻落实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预算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进政府采购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统一通用办公设备和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完善资产资源配置机制,激活政府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进权证集中管理,公开组织资产拍租,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实行资产集中处置,全面监管资产收益,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所有政府性资产、资源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公开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财政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公开。充分发挥财政门户网站阵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最新政策信息,特别是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信息。
严格规范财政执法。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重视财政执法程序,规范执行执法告知、送达回执等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防财政执法程序违法。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实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每个财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达到60学时以上。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农村财务人员岗位培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通过“一把手”不掌“一支笔”、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机关经费民主管理、评先评优民主票决、干部任用民主推荐等手段,加强“一把手”权力约束,构建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审计专门监督,和盘托出、有问必答,做到薄弱环节敢暴露,落实整改不手软,完善提高有办法。及时公开财政权力、责任清单,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突出对高风险岗位的权力限制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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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