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为提升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庐阳区坚持“一考核,二监督,三统一”,在全市率先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一考核”,即建立低保公示考核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公示前的调查统计工作,低保公示状况与效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
“二监督”,即对低保工作及公示中群众来人、来电、来信反映的最低生活保障相关问题,逐一登记交办,并及时反馈督办、查处结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相关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统一”,即统一公示内容、地点和时间。公示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证人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区低保中心、乡镇(街道)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各乡镇(街道)在各行政村(居)公共服务中心或村部等场所统一设置长期固定公示栏;拟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在每月25日前进行公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审批后进行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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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