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三项举措力促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一是实行"一行一策",增加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在保障资金安全、有效支付,符合财政资金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为基础,与各商业银行谈判,对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业务产品,制订长、中、短期保值增值计划,实行"一行一策"方案:对工商银行等9家银行的财政专户采用协定存款上浮10%的方式保值增值;对中国银行的财政专户采用账户好管家产品保值增值;浦发银行的财政专户采用利多多产品保值增值;招商银行的财政专户采用对公智能存款产品保值增值;民生银行的财政专户采用流动利产品保值增值),并分别与各商业银行签订优惠协议(活期存款执行"一行一策",定期存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经测算,预计每年增加利息收入6200万元,相当于2.48亿元增值税的地方可用财力。
二是采取竞争性谈判,力保社会保险基金收益增长。强化社保资金优惠利率执行力度,通过与各家商业银行开展竞争性谈判,对七项基本社会保险资金全面执行优惠利率。其中:活期存款按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上浮10%即年利率2.86%计息;定期存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同时对2010年以来未执行国家规定优惠利率的社保资金逐项逐笔进行清算,追缴利息4624万元。在存储期限上,以保证社保资金正常发放为前提,精心拟定社保资金长、短期存储方案,优化定期存款结构,目前,社保资金余额中长期定期存款占总定存的61.03%,超过省规定的40%比例,社会保险资金综合收益率达3.92%。经测算,预计社保资金利息收入比上年增加2900万元。
三是创新增值模式,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保值增值。在对财政国库现金测算的基础上,筹集3亿元资金,开展国库现金管理保值增值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制定了《马鞍山市国库现金管理存储操作规程》,明确了竞争性存储的原则、程序。同时,成立了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五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市银监局全程参与,采取一次竞争、二轮竞价方式,对3亿元国库资金分三个标段,实行竞争性存储,期限13个月。此次中标利率最高6.16%,最低6.01%,平均利率6.06%,高于活期存款利率5.675个百分点,增加利息收入1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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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