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多举措促进财政性资金保值增值
一是办理"对公定活通",实现流动收益两不误。与商业银行签订"对公定活通"协议,将活期账户中平时闲置的资金转为定期,并按照存入时间长短,进行分段计息,享受最长定期利率。闲置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较活期存款明显增加。
二是开展"协议存款",增加专户资金收益。对于社保基金等专户资金,对资金安全性及保值增值要求更高,为此,市财政局积极与商业银行协商,对社保基金实行协议存款制度,协议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10%作为基础利率,商业银行按照协议另行增加优惠利率,充分增加专户资金增值空间。
三是试行"竞争性存款",最大化发挥存款效益。在严格程序,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对一定量的财政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款,制定实施细则,由各商业银行出具有效的承诺函,竞争性存款领导小组现场打开承诺函,选择确定综合利率最高的商业银行存放资金,实现财政性资金存款公开、公平、高效。
1-4月份,实现利息收入5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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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