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实行财政资金拨付审批全程代理服务制度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过程中服务对象所反映的“要加强财政资金拨付审批便捷服务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既要履行好审批把关签批程序,又能减少服务对象多次来回跑的现象,做到既程序到位,又方便于人,休宁县财政局决定对此项工作实行全程代理服务。
一、对来县财政局办理财政资金拨付审批事谊的,由对口业务二级机构或股室(以下简称代理者)当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拨款要求的,当即一次性告知缺什么补什么;对符合拨款要求的,当即签署审核意见,并告知办事者留下联系电话,可以回去了,剩下的程序由我们全程代理。
二、代理者将初审资料提交县局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把关,无疑义后签署意见,再由代理者提交局长审批。
三、代理者根据完成审批程序后的资料,与国库办理支付手续。
四、代理者及时将代理结果告知所服务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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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