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全力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围绕“四个到位”,全力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
一是专项资金到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推动美好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实际到位各级专项资金18994.31万元,其中:省级2460.3万元,市级7000万元,县区9534.01万元。
二是整合资金到位。发挥整合资金聚集引导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原则,以县为主,统筹推进。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4587.77万元,其中:省市级10988.77万元,县级3599万元。
三是引导资金到位。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巧用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农民和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共计43763.02万元,其中:金融资本30084万元,企业资本8120万元,农民投入3698.03万元,社会捐赠541万元,其他投入1319.99万元。
四是资金监管到位。在各县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推进办,加强对全市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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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