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建立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县政府按照“合理布局,均衡发展,适度超前,够用适用”的原则,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将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统筹优质资源扩大和薄弱学校建设,认真解决优质学校“大班额”与普通学校生源匮乏的矛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科学谋划寄宿制学校发展规划,解决农村学校规模发展和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上学远的矛盾。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规划的前置审核,教育专项规划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高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建立健全资源均等配置机制。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中之重。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根据安徽省办学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均等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努力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三是建立健全经费增长保障机制。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确保实现法定“三个增长”,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从土地使用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并按规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强化保障能力。保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正常运转基础上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
四是建立教师流动政策导向机制。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倾斜。对新聘到村小或教学点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提前定级待遇,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对于布局调整后确需保留的不足100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在省下达的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师比调剂配备教师。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给予农村偏远薄弱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的校长和教师,到农村支教教师和挂职干部特殊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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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