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促进社保基金持续健康运行,减少基金风险,和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取得实效。
一是实行定期存款,确保收益最大化。2012年8、9月份,安排了一年期定期存款1.2亿元,今年到期利息约390万元,比活期存款利息约多348万元。2013年,在确保基金支出的前提下,将继续增加定期存款额度,全年拟实行定期存款(职工养老、工伤由市保值增值除外)约1.85亿元,其中一年期0.8亿元,三年期1.05亿元,中长期存款占定期存款比重达56.8%,确保收益最大化。
二是实行优惠利率,确保增值制度化。与有关金融机构会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对各项社保基金的活期存款按优惠利率执行,追缴2012年利息380万元。2013年,与相关银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要求所有社保基金活期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优惠利率执行,以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变动及时调整,截止上半年,利息收入253万元,比活期存款利息约多215 万元。
三是实行会商机制,确保少计利息追缴到位。对我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2010?2012年银行少计利息,我局与相关银行进行了会商约谈并明确了整改期限,各行已向上级行就补缴利息作了专题汇报,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将少计利息追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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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