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十规范抓好“一事一议”项目
一是规范项目规划编制。制定年度计划和5年规划,编制项目库,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期有效进行。
二是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议事,村委会在充分了解民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一事一议项目库规划和村级经济状况,拟定备选项目并公示一周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当年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筹资筹劳标准。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按照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市农监办复审、市综改领导小组批准的“两审一批”的项目申报审批流程进行。
四是规范筹资筹劳手续。项目经复审同意立项后,向村民筹资筹劳时要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开具专用收据。
五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界首市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作好有关记录。
六是规范项目实施。对于工程量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投标和议标,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
七是规范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专款专用。市综改办按照奖补标准,按比例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实行分村报账。
八是规范三资管理。村民筹资及以资代劳款等全部纳入村级资金管理,及时缴入该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筹足资金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按批准筹资额转入各乡镇(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
九是规范资产管护。明确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村委会与管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
十是规范信息报送。及时上传下达、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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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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