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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多措并举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会同农业部门,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规范资金管理,多措并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截止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7400个,合作组织成员达到260万人(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新亮点、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载体、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近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亿多元,支持20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1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28亿元,同比增长24%。同时,财政部门在组织申报各类农业项目时,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标准化生产、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等,优先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

  二是支持关键环节,创新支持方式。省财政明确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指导管理,开展信息化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和品牌培育认证等建设内容。通过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有效解决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资金支持方式上,除了直接给予资金补助外,还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财政奖补等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注重扶优扶强,发挥示范作用。公开扶持条件,财政扶持的合作社必须符合在工商部门登记两年以上、社员不少于200户等标准。对各地申报的合作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发展基础好、带动农户能力强、财务管理规范的合作组织。同时,切块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社区直供直销,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和建立营销网点。通过扶优扶强,促进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做大做强,有效增强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增收、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项目立项实行"县级择优申报、市级严格把关、省级评审立项",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会同省农业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每年组织开展7月第1个周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活动,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取得成效

  一是推动了农业科技应用。通过支持开展新品种引进及新技术推广,有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了农业科技附加值。如芜湖良金优质稻米合作社推广富硒米、长粒粳米、七彩米三个优质系列营养保健稻米的试验示范种植, 5000亩基地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在北京销售价格高达每公斤90元,被称之为"天稻"。

  二是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变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岳西县主簿镇过去以种水稻为主,由于气候因素,水稻产量低。2005年该镇兴农有机农业协会(后登记为合作社)成立后,通过对市场调查认为,发展茭白生产市场前景看好,三年内将8000多亩水田改种茭白,亩产值达到5000多元。

  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联公司下带农户,既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原料基地,也为农民走向市场增收致富找到了门路。如蒙城县禾兴蔬菜专业合作社与中国超大集团合作建立2000亩出口型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2011年该社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直接带动农民增收500多万元。

  四是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不断强化服务功能,逐步成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如利辛县广源丰种植合作社,组建了农机服务、农技服务、农资服务、劳务服务、植保服务5个服务队,不仅满足了本社生产需要,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为非成员户提供服务。

  五是推动了农民增收致富。由于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降低了生产成本,统一产品生产销售,促进了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了产品价格,使合作社社员收入普遍高于非社员农民的收入。据测算,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合作社农户平均增收3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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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