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五个提升”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实施
一是提升组织领导规格。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各级政府“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县、乡两级均为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及时调整充实民生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召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民生工程调度会,通报存在问题,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工期时限,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不定期亲自深入民生工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工程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施工任务。
二是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根据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结合资金投入标准和各级分担比例,在年初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县财政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对补助类项目按照“三榜公示”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确定补助对象,并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资金兑付方式,防止虚报冒领,杜绝暗箱操作。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报帐制管理,并将资金的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结合起来,严格跟踪问效。
三是提升政策宣传力度。专门出台民生工程宣传方案,通过《长丰》报、长丰电视台、政府网、财政网等县内外媒体宣传和解读民生工程有关政策,做到报纸有专栏、电视有专题、网站有专页。以“宣传月”、“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开展“五进”、“民生一堂课”、走访群众、政策赶集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乡镇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登门入户、走访受益对象等方式,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进村入户发放政策公开信,在村居、自然村、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基本建立了民生工程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
四是提升工程实施效率。对补助救助类项目,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对工程类项目,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县民生办按月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落实整改,以点促面、整体推动。对进度明显滞后、屡推不动的项目或单位实行“重点督查,升级调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度、限期解决,民生办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稳步快速实施。
五是提升后期管护质量。将建成项目养护分为集中养护和日常养护,集中养护由项目主管部门对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合同化管理;日常养护由乡镇和村居负责,发挥受益群众的主体管护作用;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相继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敬老院、农村道路、廉租住房4项后期管理办法,新增出台农村环境卫生、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15项运行管护办法;先后举办农村公路、乡镇水厂运行与水质检测、综合文化站和敬老院管理人员等培训,提高管护人员水平和技能;保障管护经费,2012年县乡财政安排专项管养经费2060万元,为项目持久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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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