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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灵璧县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的首要任务来抓,所有低保对象均建立健全档案,按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按月适时调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执行包村干部负责制。由包村干部进驻村(居)委会,全程指导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开展。并执行“村级第一责任人制度”,村级负责人对农村低保的初审、评议、公示负总责。严格执行“村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申报制”,凡在职村干部本人及家庭一律不得享受低保,其他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要履行申报手续,经村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主要负责人签批。

  二是农村低保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农村低保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低保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公布于众,全程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 “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办理低保对象入保手续。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破开情面,顶住压力,坚决杜绝“人情保”、“拆户分保”、“压力保”、“平均保”等违反低保法规政策的问题。

  今年,全县农村低保居民人均年增长10%以上,达到1320元,超年度目标8.3百分点。全县1-9月保障对象20544户,45966人,占农业人口4.18%,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4045.66万元,月人均补差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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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