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六举措保障危桥改造工程质量
一是推行“六项制度”。即实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开工审批制、质量责任等级与责任追究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制和保证金制、质量鉴定与验收制等“六项制度”。凡是危桥改造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二是严把 “三关”。把好“资质关、设计关、施工关”。无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委托,无地质勘测资料的不得设计,施工单位无资质的不得投标,无图纸批复的不得施工。资金、设备和人员不到位,无具体施工方案不得开工。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坚持把高等级公路、大中型桥梁建设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引进到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中来,积极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建立村民代表义务监督员跟班作业、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跟踪检查、乡镇干部监督、县督查组巡回督查五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四是成立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五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五控制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环保控制;三管理为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资料管理;一协调为协调施工单位和地方政府出现的各类影响工程建设的问题。项目办下设综合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严格资金拨付。实行危桥改造资金专户存储、专项核算、转款专用,做到“一桥一账”,在资金拨付上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实行监理计量,质监人员和项目业主审核,层层把关,按程序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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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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