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一是健全预算体系。将部门取得的一般预算拨款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从不同来源取得的各类收入及相应安排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同时,强化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将地方教育费附加、墙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下达计划,支出安排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
二是强化非税管理。对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所有非税收入全部进入财政的“盘子”,分别纳入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
三是提高预算定额。大幅提高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医保等计提比例,提高行政、全供事业单位(教育、卫生除外)公用经费定额,人均每年提高1000元,公检法等部门按省定政法保障标准测算,教育(非义务教育除外)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安排。
四是细化项目预算。重新认定、核实项目支出,对业务性支出,由单位重新申报;对发展性支出,如民生工程项目充分考虑扩面提标的需要,在年初预算中给予倾斜,足额安排。在此基础上,细化预算编制,落实到基层用款单位和“项”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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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