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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蚌埠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并适当提高其生活待遇。我市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为本科生1946/月,专科生1920/月。其中,省级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由年人均14000(生活补助13600元,交通补助400元)元提高到18000元(生活补助17600元,交通补助400元)。同时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办理社会保险,直至服务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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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