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三管齐下从源头防止家电下乡骗补
一、从九个方面入手切实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销售网点在细节方面补差补缺,坚决杜绝经营上的漏洞。即:必须当场为购买人开具税务发票;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销售信息;按规定建立销售台账;要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志,张贴购买须知,设立专柜;不得抽取产品标识卡;不得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不得私自留用标识卡,滥用农民户口簿、身份证;不得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不得高于中标价格销售家电。
二、严格审查补贴材料。认真审核购买人的身份及有效证件;认真审核销售网点的清算材料,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发现骗补行为的,不予清算,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三、积极开展网点监管。财政部门会同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对销售网点进行经常性检查,对补贴2台(含2台)的信息,进行100%回访。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暂停其销售资格并限期改正,按规定处罚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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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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