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乡镇卫生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去年以来,利辛县严格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以取消“以药补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人事、分配、保障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从第一季度收入看,全县乡镇卫生院总收入2038.6万元,比上年2142.7万元下降4.9%;其中,医疗收入1269.4万元,比上年1584.8万元减少19.9%;药品收入711.95万元,比上年976.87万元减少27%;财政补助收入768.7万元,比上年547.4万元增加40.4%。全县第一季度总支出1987.4万元,比上年2011.4减少1.2%;其中医疗支出(含人员工资)1753.8万元,比上年1837.5万元减少4.4%;药品成本637.4万元,比上年705.9万元减少9.7%。业务收支结余51.2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综合第一季度收支数据可看出,乡镇卫生院收支较上年同期均有所降低。收入支出随之减少,在财政加大补助的基础上,收入有所结余。医疗收入虽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比上一季度略有提高,反映出医改机制逐步深入人心,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绩效考核的刺激下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村级医务人员在财政补助资金逐步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性大幅提高,村室由单纯提供医疗服务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转变。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开始下降,反映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的实施切切实实降低了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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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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