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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7亿低保金惠及35.6万农村贫困人员

       颍泉区周棚办事处的低保户李大爷和老伴年近古稀,唯一的儿子因残疾不能干重活,一家人两年前开始享受二类低保救助,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李大爷一家的低保金早早打卡到账,心里既安心又舒心。

       谈到按季领取的低保救助金,李大爷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干瓦工活,加上土地收入,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倒也舒心,可最近几年,他和老伴年事已高,不能外出干活了,地里的庄稼只够吃的,家庭日常开销很紧张,加之儿子身体残疾,家里的困难就多了。现在好了,村干部说上级对困难群众有照顾,就给他家办了农村低保,现在每个季度一家人都能按时领到国家发放的补助,有了这笔低保金,比有个好儿子还靠谱呢。

       2010年全市纳入农村低保356098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7亿元。据了解,为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2010年,阜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凡持有阜阳市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均可申请经济救助。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原则上按照三类标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孤老和儿童为第一类;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为第二类;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作为第三类。目前阜阳市已形成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运作规范、动态管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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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