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000万元
为提高我国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发〔2008〕10号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决定在2009年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开展并适当扩大森林抚育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以天保工程区为主、非天保工程区为辅。经过积极争取,我省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绩突出作为非天保工程区被列入森林抚育补贴扩大试点范围,承担试点任务30万亩,中央财政拨付我省试点补贴资金3000万元。中央财政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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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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