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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要求加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

  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及时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安徽省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对2010年项目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科学选择补贴方式。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原则,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采用现金直接补贴和差价购种补贴两种方式,其中,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在优势产区实行省级招标采购、差价供种补贴,在非优势产区实行现金直接补贴。

  二是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对采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由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对采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的,由省级财政、农业部门组织招标采购良种,中标单位统一供种,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县级财政在开标后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待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后,县级财政再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三是加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监督和管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协调与配合。切实把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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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