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并列入全国全面开展试点的10个省份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综改部门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国务院李克强副总理于2009年10月21日对我省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长效机制。
一、推进试点的主要措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项制度创新,是民心工程、德政之举。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综改等有关部门以高度责任感,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市、县(区)及乡镇均专门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省财政厅和省综改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深入基层,帮助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财政厅先后制定财政奖补办法、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奖补资金申报拨付清算制度等。各地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三是全面动员部署。2009年8月25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在休宁召开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会议。会后,各地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落实,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四是广泛宣传培训。在“安徽日报”开辟专版,刊登有关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和经验做法,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以答记者问形式对有关政策进行解答。各地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致农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
五是实施监督检查。省财政厅党组将此项试点作为2009年财政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全体厅领导于10月上中旬分别带队赴17个市及有关县区进行督查,对农业人口较多的皖北地区,采取分片召开会议、深入乡村督查等方式,促进各项政策落实。
同时,各地在推进试点中,坚持“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确保不产生新的债务,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财政奖补积累很多好经验。
二、试点取得积极效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充分发挥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了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热情,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拉动了农村内需,初步探索出一条既不增加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新途径。截至目前,中央预安排我省奖补资金4亿多元,省级财政下达奖补资金5.6亿元,市、县(区)、乡镇财政下达奖补资金3.9亿元,拉动农民筹资筹劳、村组集体和社会捐助资金18亿多元,全省累计对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达32亿元。全省实施财政奖补项目的村达1.1万多个,占村总数的67%;共实施项目18858个,其中,农田水利设施和村内道路修建项目17408个,占实施项目总数的92%以上。
一是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试点,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程度改善。据统计,全省已经建成项目8033个,正在建设项目1万多个,这些项目都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项目的实施和完工,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是调动了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通过试点,极大地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兴办公益事业积极性,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空前高涨,筹资筹劳总额达16.2亿元。
三是加强了村级民主。通过试点,充分发挥村级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从项目议定,筹资筹劳标准和程序,到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都由村民代表和村民议事会成员全程参与,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有效促进村级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试点,解决了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基层组织和干部有了这个抓手,能更好地给农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据统计,全省项目实施直接受益人口达3183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61%。东至县官港镇秋畈村受益群众以山歌表达赞美之情:“山茶花开映彩霞,茶花飘香千万家,一事一议新机制,农村迎来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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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