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财政局建立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近日,该市财政局印发《市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以“整体上水平、督查出实效”为工作目标,以“十项重点范围、五大基本环节、四点具体要求”为核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年度重点任务,把督查督办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明确十项重点范围,突出针对性。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以文件形式部署的重要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省厅重要会议确定的事项;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批办或交办的事项;人大决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及需要办理落实的有关事项;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和省厅处室专门交办的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安排部署或决定的重要事宜;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和阶段性重要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反映的事项;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等十项工作列入督查督办范围,明确以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为主要督查督办对象,有效保证督查督办工作针对性。
二是找准五大基本环节,突出规范性。划分立项、登记、转办、催办、反馈五大运行环节,按照领导负责与分级承办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及时准确与特事特办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并结合工作调度会、推进会、日常巡查催办等方式固化督查督办实效,有效保证督查督办工作规范性。
三是强调四点具体要求,突出时效性。强调注重实效,质量为先,效率并重,要求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办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无故拖延,更不得无故拒办。明确办公室为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督办事项的登记、拟办、转办、催办;财政监督科为协办科室,协助办公室工作;有关科室为主办科室,负责办理督办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有条件马上解决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马上解决、需调研后再定的,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难度较大、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及时说明情况并报批。办公室每月通报,财政监督科加强督查,将制度执行情况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天天跟踪、周周盘点、月月检查,有效保证督查督办工作时效性。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