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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金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就医实现零费制

  为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金寨县出台《金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实现了五保供养人员医疗就医零费用,彻底解决农村五保人员“看病难”的问题。

  一是参合费用实行零支付。全县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统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需缴付参合资金,其参合费用由县民政局按年统一支付,实现五保对象参合费用无负担。

  二是门诊费用实行定额制。从今年开始金寨县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五保对象门诊就医实行定额补助,资金使用按照“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主要用于五保对象平时门诊救助,方便及时治疗。根据测算今年补助标准为200/年。

  三是入院费用实行零首付制。五保供养对象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其住院手续由乡镇民政科员具体经办,无需按正常住院“先交费后治疗”步骤;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特殊情况直接接收五保病人,以便及时给予医治。

  四是住院费用执行全报制。住院治疗结束后,由专人(乡镇民政科员)办理报销手续,其中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80%,县级以上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0%,剩余费用由五保对象所在乡镇先行垫付,后通过申报大病医疗求助予以补交,实现了五保对象生病住院由政府付款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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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