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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增长强基石 沧桑巨变谱华章

——安徽财政60年发展综述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徽财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政收入由1949年的0.5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326亿元,年递增29.7%,2009年预计收入达到1480亿元。财政支出由1949年的0.2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622.84亿元,年递增34.6%。安徽财力不断发展壮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1949-1978年财政工作

  1950年,财政工作围绕恢复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而展开,为此,国家实行了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一切财政税收制度、人员编制和各项开支标准均由中央制订。安徽省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开征了9个税种,全年财政收入实现1.17亿元,是1949年的2.2倍,财政支出0.75亿元,为1949年的3.4倍。

  1951-1957年,国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并从1953起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和分成比例,地方收入多于支出上缴中央财政,支出多于收入由中央财政补助。安徽对市、县也划分了收支范围,预算收支和分成比例一年一定。1957年,全省财政收入4.39亿元,是1951年的2.1倍,年递增13%;由于工业、商业的发展,1957年的企业收入0.4亿元,是19510.02亿元的20倍;财政支出3.43亿元,是1951年的4.3倍,年递增27.7%,支出增长明显快于收入。

  195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扩大地方财政权限,确定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以收定支,五年不变”。安徽在当年对各地仍实行以支定收,一年一变的老体制,准备在1959年实行新体制。但是由于这次财政体制改革,分散了国家财力,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因而中央在1959年转变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

  1958-1960年,安徽财政工作受到“大跃进”、“浮夸风”的严重影响,在“多收入、多支出、多建设”的思想指导下,财政收入和支出出现大幅度增长。1958-1960年财政收入分别达到7.55亿元,9.26亿元,11.59亿元,分别是1957年的1.7倍、2.1倍、2.6倍,其中1957年企业收入激增到5.85亿元,是1957年的14.6倍;这3年财政支出分别为10.82亿元、14.44亿元、17.42亿元,分别是1957年的3.2倍、4.2倍、5.1倍。财政收支的不平衡性造成了财政赤字的大幅增长,财政遗留问题较多,安徽省从19629月着手处理,直至19643月才基本结束。

  1961年起,安徽遵循中央调整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不断优化经济运行结构,逐步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货币投放,认真清理各方面的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需要。1961年,全省财政收入6.66亿元,其中企业收入2.47亿元,财政支出8.42亿元,分别比1960年下降42.5%57.8%51.7%。在以后的4年时间里,安徽继续调整经济运行结构和执行量入为主的财政收支政策,同时强化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专、市、县的财政和税收机构与人员,加强财经纪律和财政监督,严格执行财政制度。这期间,还着力进行清仓核资,狠抓企业调整,扭亏增盈,财政收入同比呈现小幅回升,支出下降的态势。1965年,全省财政收入7.64亿元,财政支出5.94亿元,与1961年相比,年递增率分别为3.5%-8.4%,全省财力状况明显好转。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时间里,虽然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但是财政工作却走出先抑后扬的发展趋势。1966-1969年间,安徽进行“斗、批、改”,各级财税机构遭到撤并,大批财税干部下放劳动,工厂停产,经济萧条,致使财政收入急剧下降。1969年财政收入仅4.1亿元,比1966年财政收入8.63亿元减少4.53亿元,减幅52.5%1970年,国内局势逐步趋向稳定,财政经济工作有了初步回升,特别是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着手对各项工作进行整顿,财政经济工作有了新的转机。1976年,全省财政收入实现17.89亿元,财政支出达到14.78亿元,创历史最高,与1966年相比,收支年递增率分别为18.1%7.8%

  1978年,全省财政收入22.48亿元,比1949年增长41.6倍,年递增13.7%,其中,工商税年递增22.6%,农业税年递增3.5%,企业收入年递增24.9%。从财政收入结构来看,工商税收、农业税收、企业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1949年的6.28.60逐步发展到555.838.8,充分说明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明显,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工业化进程加快并逐步占居主导地位;财政支出18.19亿元,比1949年增长82.7倍,年递增16.4%1949-1978年的安徽财政工作,尽管遭遇了很多挫折和困难,但是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机构和财政规章制度,并在财政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结构日益优化,积极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30年间,全省累计投入经济建设类资金达到141.22亿元,投入文教卫生支出达46.9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工作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也掀起了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崭新一页。此后的30年,安徽面貌日新月异,财政收入节节攀升。2008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326亿元,是1978年的59倍,年均增长14.6%。人均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47.7元增加到2008年的1967.1元,增长41.2倍。财政支出规模达到1622.8亿元,是1978年的89.2倍,年均增长16.1%。更多的财力向基层、三农、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支出结构更加合理,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谱写了安徽财政发展的新篇章。

  (一)农村改革波澜壮阔

  1、“大包干”改革。发韧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中国农村改革,把“大包干”模式推向了全国,并由此拉开了中国全方位改革的帷幕,让中国农民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温饱甚至小康。小岗村也因此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2、农村税费改革。2000年,安徽省在全省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做到“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公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方法。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开展乡镇机构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等一系列的改革配套措施。农村税费改革初步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3、农村综合改革。2005年初,安徽省全部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结束,比全国全面免征农业税提前了1年。同年,为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肥西等18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及时将农村改革重点转向农村综合改革。在取得阶段性试点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2007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即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农村综合改革明显转变了乡镇政府的职能,初步构建了农村管理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机制,有力推进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支持发展坚定不移

  1、支持经济发展。综合运用优惠财政政策、贴息奖励资金、出口退税等措施,支持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和工业园区经济的发展。20022008年安排3.3亿元用于皖北地区经济建设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贴息,20042006年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贴息和奖励资金5.5亿元,2006年以来每年通过库款调度安排约72亿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多种政策手段的综合效应,使区域经济和园区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一批经济强县快速崛起。集中力量培育和建设一批带动作用强,能有效增强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项目和企业,200020034年时间,安排59.02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安庆石化、马钢等龙头企业品牌战略实施和规模扩张。不断增加基本建设投资,19862007年,全省共投入基本建设资金596.75亿元,用于病险水库加固、巢湖和淮河流域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整理、村村通工程等水利、生态环保以及城乡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债资金,1998-2004年,共投入国债专项资金302.19亿元,集中力量实施了长江干堤加固、淮河治理、芜湖及安庆长江大桥、农村电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产业升级改造等一大批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推进合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资金6亿元,大力推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和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8年省级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各市县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

  2、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农业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19792008年,省财政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财政支农新思路,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30年累计投入646.2亿元,其中2008年全省农业投入135.67亿元,比1979年投入3.83亿元增长35.4倍,占全年财政支出比重由1979年的1.9%提高到8.4%,年递增13.1%,农业投入总量、增量、增幅以及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其中,从200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新农村“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肥西等14个试点县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6700万元引导性扶持资金带动下,整合支农资金9.65亿元,引导社会和企业投入10.43亿元,合计整合各类支农资金20.1亿元,集中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民专项合作组织等四大类项目建设,切实发挥了资金集中使用、集中投放、集中区域办大事的效应。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20042008年,全省累计投入产业化扶贫资金近30亿元,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企业1255家,形成了多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实施,完善良种补贴机制,启动玉米振兴计划,落实生猪、奶牛生产扶持政策和巩固退耕还林政策,20062008年,共打卡发放补贴农民资金224.7亿元。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全面启动,债务偿还兑付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3、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2008年全省用于科教文卫和社保事业发展支出达到674.83亿元,其中教育支出286.26亿元,科技文化支出56.5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03.84亿元,是19795.89亿元的114.6倍,占同期财政总支出比重由1979年的28.9%提高到2008年的41.6%,年均递增17.1%2007年开始,在全省实施12项民生工程,当年投入78.4亿元,惠及全省4000万群众。2008年,全年累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76.4亿元实施18项民生工程,全省5000多万城乡居民得到实惠,人均受益300多元,比上年增加100多元。2009年,全省民生工程增加到28项,计划投入220亿元,惠及5900万城乡群众。安徽财政通过坚持不懈地建设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积极推进和谐安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4、财政应急保障有力。2003年,安排经费4.75亿元,全力支持和保障抗击“非典”防治工作。20072008年,在淮河流域特大洪灾和滁河流域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将23.29亿元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到位,帮助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支持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近年来,财政坚持及时启动财政应急机制,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进一步夯实财政支持突发事件处理基础,为抗雪防冻救灾、防控手足口病疫情、支持四川抗震救灾和对口援建松潘县等公共突发事件提供了坚强了有力保障。

  (三)财政体制与时俱进

  1、从“统收统支”到“分级包干”。1950年至1979年,中央对地方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198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在亳县等91市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试点。1982年,在全省全面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三部分组成,地方财政预算由地方编制后报国务院审批。这一体制延续到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2、从“收支包干”到分级分税制。199411,安徽实行了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在管理层级方面,实行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在收入划分方面,省级除省属企业所得税作为固定收入外,增值税25%以及地方税种全部按属地原则划归市县。在支出划分方面,省级主要承担省级党政机关运转所需经费;省本级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调整全省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地市、县财政主要承担地市党政机关运转所需经费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支出。在税收返还方面,省对市、县的财政税收返还以1993年为基期年,按市、县上划中央的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减去中央和省上下划收入的净额作为税收返还基数,全额返还。从1994年起,对于上划“两税”,省对各市县按基数加增长返还,其中增长返还为上划“两税”增长率的10.15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初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3、从“省直管市”到“省直管县”。2004年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全省57个县(包括县级市,不包括市辖区和马鞍山、铜陵、淮南、淮北市辖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省直管县”后,省财政在体制补助(上解)、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项目申请、专项补助、资金调度、工作部署等方面直接到县,建立了省以下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

  (四)改革创新贯穿始终

  1、财政公共支出改革。2001年,安徽省在全省推开了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依据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财政支出范围,将现行财政供给单位按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程度划分为财政全额供给、部分供给和停止供给三类,全面明晰财政支出范围。推行部门预算,逐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建立预算论证制度和追加听证制度,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现代财政管理的要求,大力实行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收缴、罚缴分离、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和政府采购制度等制度,使财政管理向现代财政管理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界定了财政支出范围,细化了预算编制,规范了支出管理,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2、部门预算改革。2002年开始,安徽财政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截至2006年预算年度,省本级125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延伸到1368个基层单位。到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全面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工作。深入开展部门预算改革,增强了分析财政支出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了预算编制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和透明。

  3、非税收入征管改革。2005年,安徽省财政开展了界定收入管理范围、明确征收管理职责、改进收缴管理模式、实施统一票据管理、稳步实施预算管理改革和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试点。2006年省级全面实施,市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以“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机制。通过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了非税征收范围和征管方式,进一步理顺了分配关系,增加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4、乡财县管改革。2004年安徽在全省推开了“乡财县管”改革。改革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为顺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村级资金管理,实行“村账乡管村用”,取消所有村级账户,由乡镇代管村级资金,统一开设“村级集体资金专户”核算村级资金。乡财县管改革巩固和深化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5、惠民资金管理改革。2005年安徽省在全省实行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的发放模式,即在管理上所有资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在发放上由财政部门在金融代发机构统一为农民开设个人存折,资金由财政部门“一个口子”发放;在发放前,将补贴项目、数额、依据等在乡村进行张榜公布。2007年安徽省财政厅开展了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线实”改革。2008年开始,省财政厅在全面总结“一卡通”、“一线实”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选择芜湖、滁州市、金寨县、太和县和合肥市蜀山区等5个市、县(区)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着力构建“五个一”管理体系。“一卡通”、“一线实”改革和“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改革未有穷期,发展永无止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徽财政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安徽跨越发展、加速崛起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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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