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四个“加强”做好账户清理工作
为彻底治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和推行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工作,蚌埠市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撤销工作。
一是加强控制监督,按时完成零余额账户开设。认真指导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完成零余额账户开设工作,确保全面推行网上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全面核实账户存量。要求各商业银行机构加强自身业务核算系统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账户信息的比对工作,认真核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单位挂靠部门、单位管理的非常设机构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等)存量账户。对未进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账户和长期不动户,及时通知存款人进行销户;对经过人民银行审批和备案的银行账户,通知存款人按此次银行账户清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准确完成单位银行账户查询。行政事业单位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存款人密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查询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存储的所有开、销户信息,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此功能有助于掌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为保证查询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管理人员培训,全面熟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及时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账户查询和打印开户清单。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专门召开各家商业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账户清理工作,要求各行严格执行清理账户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按规定销户、划转资金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银行拟在清理工作结束后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清理撤销账户工作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
(蚌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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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