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稳步推进金融体系建设
一是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及机构。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合肥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积极谋划与深圳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我市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二是积极开展非上市股权交易试点申报工作。目前,高新区内已有2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始申报工作,力争下半年高新区成功跻身国家“新三板”第二批试点园区行列,同时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企业资本结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出台《推进“中小企业振兴计划”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若干政策》和《合肥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代偿损失补贴、降低担保费等一系列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研究降低放大倍数的措施,力促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惠及更多的担保机构。
四是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滨湖·春晓”中小企业发展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期),已被社会资金全额认购。财政专项资金直接参与该信托计划,并将产生的信托收益让利于借款企业及投资者。
五是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金融机构支持我合肥市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增加信贷投放,优化审批流程,合理下调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根据实绩予以奖励。
(合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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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