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积极开展市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办法》,决定2009年在合肥、马鞍山2市及宁国市、明光市、金寨县、肥西县、繁昌县、当涂县、怀远县、阜南县、黄山区、埇桥区等10县(区)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一是确定绩效考评对象,搜集考评基础资料。绩效考评的重点是市县本级自行安排以及与上级配套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工作实际,探索财政支出的综合考评和编制绩效预算试点。在绩效考评项目选择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15个左右资金规模较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的不同类型的项目。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评信息基础工作,搜集基础资料,探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基础数据库。
二是加强绩效考评制度建设,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在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工作规程、不同评价目标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等。在指标体系建设上,探索设定规范的绩效考评共性指标,针对预算单位和行业特点确定个性指标。在方法选择上,科学选择并灵活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多种绩效考评方法。
三是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改革经验。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资金管理有机结合,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探索建立绩效考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及时向省厅反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新问题、探索的新方法、取得的新成效,便于省厅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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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