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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出实招 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

  一是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参合人员在中医特色专科门诊就诊时,首诊医师核实就诊人员的身份,并按门诊日志相关要求详细填写登记。

  二是严格补偿范围。补偿范围为门诊中医药治疗的药品费用、传统中医治疗费用以及围绕中医诊断的相关辅助检查费用等。补偿按实际发生的中医药检查、治疗的总费用40%的比例给予补偿。若同一患者按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中医药部分的补偿,西药部分不计入补偿范围。中成药处方药量不能超过一周,中草药处方剂量不超过3天。不能补偿的中药饮片要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三是实行即时结算补偿。参合人员就诊结束后,凭《就诊证》、参合收据、身份证和发票到补偿窗口办理补偿。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患者参合身份确认,打印补偿结算表和费用清单,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户主私章后方可兑付,经办人员将补偿情况如实填写在就诊证上,并签名。

  四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对乡镇卫生院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窗口结报人员要加强新农合政策学习和管理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农合用药目录(2008年版)》,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中医药品价格,定期公示中医药门诊补偿信息,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做好费用控制、帐目核算、补偿金兑付和材料结报工作。自觉接受县合作医疗管理局的日常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新农合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经办人员、就诊医师、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望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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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