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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率先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经营管理

  2008年,桐城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近1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集中经营管理。

  一、明确改革的目标、机制和原则。改革的目标是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核心,以统一经营管理为手段,逐步建立“权属集中、分类管理、收益统一、阳光操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按照“政府所有、授权经营、租赁使用、依法监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从体制上解决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

  二、实行集中分类经营管理。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国有资产根据市政府授权实行产权集中管理;经营性资产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运营;为履行职能占有使用的车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其他国有资产,按照“保障需要、确保完整、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三、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按照“积极稳妥、分期分批、规范操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将全市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将全市直全额拨款单位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单位,其余等取得经验后纳入第二批进行改革。改革分资产清查核实、资产移交、产权过户、账务处理和资产运营五个阶段逐步推进。

  四、积极探索发挥国有资产效率的新渠道。一是建立国有资产调剂使用制度。按照配置公平、保障需要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余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建立国有资产融资平台。将政府国有资产从非经营性向经营性转变,变资产为资本,探索建立融资平台,为企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通资金;三是探索行政事业单位租赁使用国有资产的可行性,逐步培养行政事业单位的勤俭节约意识、市场意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四是建立竞租制度。公开拍卖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止腐败。

  (桐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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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