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一是规范征管范围。及时对现有非税收入项目资料库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非税收入项目数据资料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管理,将市招标交易中心等4家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安庆市本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和激励代理银行的代收工作。拟定《安庆市本级罚没款物管理实施细则》,即将正式出台,以规范罚没物品的管理。代市政府拟定了《安庆市本级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和市政府批准,即将出台实施。
三是规范征管方式。对所有非税收入过渡户实行备案检查制度,对过渡户实行不定期检查,确保过渡户收入资金安全上缴非税汇缴户。对市中级法院原诉讼费退费账户予以撤销,重新审批了新的过渡账户,并对退费和上缴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依法开展收入稽查。继续开展非税收入重点检查,对少数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上缴或上缴不及时的行为进行催缴,对群众举报的涉及非税征管方面的事项进行专项稽查,即时纠正了部分单位缴款方式不规范和违规使用财政票据、滞留非税收入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是规范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用机构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年度票据用票计划制度和票据发放、审批、缴销申报制度。坚持票据缴销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对缴销票据实行“按本、按页”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处理。坚持票据年审制度,对年审合格的发放票据,不合格的要求予以整改。对民间社团票据建立数据资料信息库,逐一登记发放票证。对库存票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六是规范基础管理。坚持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季度分析例会制度,对各单位、各非税项目征收情况全程跟踪,及时反映收入动态情况,为收入执行监督和领导决策奠定了基础。按照规范、简捷要求,分别印制了《收入收缴通知书》、《办理票据购领证须知》等资料,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落实办事限时、AB岗位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规范文明用语和文明举止,及时更新、完善财政网安庆非税窗口内容,塑造财政机关良好形象。
(安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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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