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采取实际措施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抓紧对上沟通衔接,在项目申报、转移支付、建设用地等方面争取最大支持。建立项目调度制度,明确项目近期工作目标,力争更多的项目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二是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积极加强与省担保集团合作,同时多渠道吸纳社会各类资本。建立市、县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
三是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培育力度。积极支持徽商银行巢湖直属分行尽快完成筹建工作,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力度,加强与市外股份制银行、金融租赁、信托和股权融资等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结合实际出台《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市区低保家庭住房问题。
五是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和入驻市经济开发区项目“零收费”制度。积极帮助企业分析供电、供水实际需求,引导企业选择合理价格,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
六是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岗位对接活动;抓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培养、储备和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巢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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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