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调研情况系列报道(五)
安徽省财政厅调研提出财政支农对策建议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针对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农民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谋划财政支农政策措施,提出新建议,采取新举措,积极推动农村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耕地占用税收入主要用于农村。建立市、县政府农业投入考核体系,将农业投入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督促市、县政府切实落实增加农业投入政策。
(二)大力开展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对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大、效果好的县实行以奖代补;对省级财政支农增量资金,采取指定投向、切块下达、县级统筹的方式分配使用。
(三)支持拓宽农民融资渠道。从农村信用联社返还到期的营业税中切块安排,建立农民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降低农村信用联社贷款风险和农民贷款成本。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合作银行,支持和鼓励各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为农民提供新型、便捷的融资渠道。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事业。
(四)完善惠农直补政策。按照扩大补贴范围,归并补贴项目,统一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程序,降低补贴行政成本,“一卡通”发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惠农直补政策,确保对农民的直补起到应有的政策引导效应。
(五)支持农村综合开发治理。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现代农业、小农水“民办公助”等项目中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产粮大县和种粮大户,进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开发治理。通过抓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引导各地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集中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围绕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十亿元龙头企业和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带动农民增收。
(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结休宁县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八)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民经纪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构建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以钱养事”农村公益性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效果。
(九)加速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供养标准,力争用尽快的时间,建设农村敬老院,实现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30%的目标。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十)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建议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方法、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规范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参与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等符合农民意愿的服务组织,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一)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大力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逐步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
(十二)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支持做好村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深化财政直管县体制改革,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进全民创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让农民在就业、上学、社会保障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开展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使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一体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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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