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定期进度通报制度。每半个月对各市及21个重点山区县的林改方案批复、外业勘界、发证数、经费落实等情况统计排序,通报各市、县党委政府。
二是对进展慢的市、县重点督查。深入有关市、县,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层次、形式座谈会,分析情况、查找问题、解疑释惑。
三是组织以群众为主体的林改队伍。要求各地统一以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由群众推荐和选举产生3-5名“老党员、老村干、老代表”,组成林改小组,具体负责山林外业勘界、落实林权到户。
四是坚持阳光透明运作。各地普遍实行 “两会三榜”制度。即两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分别推选群众代表和确定改革模式;三次张榜公示,分别公布改革方案、林权现状和确权结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