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新农合政策惠及新生儿
为解决次年度新生儿参合、患病得不到补偿的问题,金寨县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针对广大农民的意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放宽政策,出台政策,将新生儿纳入新农合补偿对象。
该县08年新农合实施办法规定:鼓励在筹资期为即将出生或预产期在次年的新生儿提前代为缴纳参合资金。根据这项规定, 筹资期为即将出生或预产期在次年的新生儿提前代缴参合资金时,可冠以父母任一方的姓加“宝宝”字样,待新生儿出世后,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予以变换参合信息,新生儿患病住院就可以享受无差别的补偿待遇。
这项政策出台,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全县共有4553户农民为4553名未出生的新生儿提前代缴了参合资金,占总参合率为0.84%。据统计,前四个月共有487名新生儿获得新农合补偿,人均补偿2587.56元。
(六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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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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