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五项机制规范义务教育债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制定《金寨县教育债务管理办法》、《金寨县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和《金寨县化解教育债务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积极化解和控制教育债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信息数据库,将清理核实的义务教育债务基础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动态信息跟踪监管,严格禁止发生新的教育债务。健全和完善教育债务偿还制度,对义务教育债务偿还实行“销号制”,化解一笔、注消一笔。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财务监督机制。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财务结算分中心”,将全县各教育单位的财务全面纳入县教育核算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教育系统财务开支的项目和标准;各校均成立3—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所有开支票据实行定期审核、集体会签,并在校内公布,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开支项目,县教育财务结算分中心一律不予办理报账手续;设立“教育专项资金专户”,对教育专项资金全部采取县级报账制的管理办法,防止单位或部门挪用教育专项资金。
三是建立健全教育债务报告审批机制。实行教育债务定期报告公示制度,强化对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由县政府统筹考虑、足额安排资金;凡是建设资金有缺口的,发展改革和建设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安排相关专项经费、不拨付相关资金。对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有专项建设资金并经过论证、测算,报告审批,确保做到不留资金缺口,否则新增债务一律由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个人承担,工程报账时,县教育结算分中心不予受理,并追究违反规定举借新债上项目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在每年召开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县审计部门采取经济责任审计、随机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审计、检查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之一。
四是建立健全化解教育债务资金投入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教育偿债预算准备金,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每年从预算中专门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教育债务化解,对年度已经明确而且必须偿还的教育债务,列入年初预算。将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城镇教育费附加用于债务化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助资金,对社会捐赠资金,除有特定用途外,优先用于教育债务的偿还。并设立化债资金专户,对化债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大力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7年,全县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达331元,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达234元,基本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和教学的基本需求,从源头上控制了新债的发生。
(六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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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