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坚持“五统一”、“五结合”
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
该市制定了《蚌埠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危改办下发了《蚌埠市危房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各县(区)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危改项目,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实施实行“五结合”,即:与“普九”成果巩固提高和基础教育发展相结合,与城镇建设和当地整体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工程相结合,与校园规划相结合,有效避免重复浪费。
2007年,全市共筹集并拨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3257万元,其中拨付中央及省配套资金1835万元,拨付地方配套资金422万元,利用开行贷款1000万元。已完工面积62571平方米,其中怀远县17697平方米,五河县13700平方米,固镇县25057平方米,淮上区6117平方米,超额完成2007年的改造计划。 (蚌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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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5日